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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府采购商城服务类供应商入围条件入驻流程解析
发布时间:2022-04-12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服务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公告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质量。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购规〔2021〕16号)等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本着宽进严管的原则,采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的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服务类供应商实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能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四)本次征集拒绝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部署要求,本着“共建、共享、共用、共管”的原则,互联网接入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和车辆加油服务采用自治区统一征集、盟市旗县共享的方式,各盟市旗县不再单独征集。

(七)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定点会计、审计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会计服务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审计服务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八)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定点法律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九)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定点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且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内蒙古自治区)。

(十)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承印票据、证书等印刷品的,还需具有国家保密部门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若供应商承印信封、档案袋等的,还需具有邮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2.供应商近三年在印制、保管、运输、印刷品交付等环节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况。

3.拒绝接受任何非印刷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响应。

(十一)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机动车保险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十二)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十三)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保安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有公安部门批准认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十四)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备财政部及各省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资格。

(十五)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测试评估认证服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集成资质证书》。

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服务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内蒙古政采网20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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